好得睐“小盒菜”助力光盘行动
2020-11-10


      中新网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获悉,通过外卖平台商户数据分析,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地区平台上线“小盒”的餐厅数占比超过三成。与此同时,“小盒菜”成为不少餐厅的核心产品,一些餐厅上线“小盒菜”以后,其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同比增幅超过了300%。


      为促进全社会养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浓厚氛围,北京市商务局注重挖掘和发挥企业作用,借助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互联网触达能力,开展外卖小哥送“光盘”行动。 北京市商务局表示,该局委托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通过管理系统将《社会餐饮门店“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指引》推送给平台商户终端,帮助商家了解掌握有关要求。


      8月份以来,美团、饿了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多方面开展外卖行业“光盘行动”。美团与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携手发起“外卖零浪费挑战”活动,让节约粮食的就餐习惯深入消费者内心,引导适度消费、文明消费;推动落实“光盘行动”《指引》,联动百余餐饮商家上线“零浪费套餐”,针对“一人食”等用餐需求;采取多元小份餐品、菜品信息描述标准化等手段,从供给侧出发助力用户按需点餐、拒绝浪费。通过上述举措,“小份菜”消费热度持续走高,外卖平台“光盘行动”初显成效。


      据介绍,饿了么部分头部餐饮企业北京烹饪协会等共同制定“外卖小份菜团体标准”苏州好得睐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也推出了“小盒菜”借助20余年的行业经验、平台的数字能力及流量等资源,向消费者提倡“食物零浪费”新消费观;帮助加盟商户利用数字工具及已有经验,建立一盒一餐的小盒”产品体系,鼓励更多商户加入其中,引导消费者减少不必要浪费问题。


      门店老板说今年好得睐店铺升级,不仅在视觉上更加醒目,还配备了很多智能设备,让商家经营起来更加方便,顾客购买也更加轻松,同时还推出了新品好得睐“小盒菜”。现在生活节奏加快,下班拖着疲惫的身体去买菜、回到家还要摘洗、各式各样的菜品不知如何切配,为了方便点外卖吃还担心地沟油问题。同时也有不少85后、90后不会做菜,好得睐推出的这款“小盒菜”,比在外面吃更实惠、健康、营养,不仅包装更加卫生,每盒是一餐的量,不会出现浪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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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紧急提示:慎吃这类食品!专家回应了
2020-10-22

       掌上春城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超链接》报道,近日,黑龙江鸡东县“酸汤子”中毒事件持续引发关注。10月19日中午,该事件中唯一的幸存者李女士也不幸去世,至此吃过酸汤子的9人全部离世。10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慎吃长时间发酵的酵米面类食品”的提示。具体包括:北方的臭碴子、酸汤子、格格豆,南方的发酵后制作的汤圆、吊浆粑、河粉等最容易致病。

警惕米酵菌酸中毒

       酸汤子是用玉米水磨发酵后做的一种粗面条样的酵米面食品。夏秋季节制作发酵米面制品容易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该菌能产生致命的米酵菌酸,高温煮沸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后没有特效救治药物,病死率达50%以上。

酵米面类食品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是民间流传的一种粗粮细作的加工方法,在我国很多地区,人们会将各种粗粮浸泡在水中,发酵十余天,之后做成酵米面,然后再制成各种食品。

汤圆、河粉也有风险吗?

       科学松鼠会成员、生物与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表示,汤圆、河粉的制作过程中没有发酵步骤,如果正常去制作,并不会产生毒素。国家卫健委的提示针对的是以下情况:比如有人做汤圆、河粉,不是马上吃掉,尤其是一些小店,可能早晨做了,一直卖到晚上,甚至卖到第二天。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没有有意发酵,但它会自然发酵。食材在高湿、常温下放置就有可能产生发酵的效果。

实在想吃怎么办?

     国家卫健委提示,酵米面中毒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发霉变质的原料,虽然通过挑选新鲜无霉变原料、勤换水能够减少被致病菌污染的机会,但为保证生命安全,最好的预防措施是不制作、不食用酵米面类食品。云无心表示,如果消费者还是喜欢吃,尽量不要自己做,选择一些比较规范的餐馆、工厂等制作的产品,相较个人,厂家对于各个风险点、风险因素有比较好的把握,毕竟这些食物在正常合理的流程下,还是能够比较好地规避风险,普通人在自己做的过程中没有设备条件,没有掌控的能力,可能风险会比较高一些。

哪些发酵食品可以自制?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发酵类食品都有安全问题,云无心表示,酵米面类,有可能本身就携带了如椰毒假单胞菌,或者其他一些细菌,然后在家里的水中常温放置比较长的时间,那些细菌、真菌会长起来,就会产生毒素,其实这个过程我们甚至都不知道是发酵。反倒是真正的那些发酵的东西,比如做酒酿、酸奶、馒头,加进去酵母、菌种,因为这个过程很短,几十分钟,比如发酵酒酿,把糯米蒸熟,酵母放进去以后,这个过程中不容易产生毒素。那些我们不知道的、以为没问题的食品长时间放置,如蒸一锅米饭没吃完,在常温下放很长时间,反倒容易发酵,产生毒素。

发酵食品在营养上有优势吗?

      日本的纳豆,中国的酱油,欧洲的啤酒,草原上的酸奶……无一不是发酵的产物。为什么发酵工艺运用得如此广泛,发酵后的食物有什么营养上的优势吗?云无心表示,发酵这种食品制作工艺最初其实是为了保存食物,因为以前没有冰箱也没有其他保存条件,发酵以后产生酸,在酸性条件下,很多细菌长得比较慢,不像在中性条件下那样容易长。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乳酸、醋酸等,会让食物获得特别的风味,因此时间长了,我们就把它当成了一种美食。

      营养方面,理论上讲,一方面,发酵食品有一些活细菌;另外一方面,它把一些不好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分解成了糖、酸,更容易消化,有一些蛋白质在发酵过程中变成了多肽,能更容易被吸收。有一些多肽,在肠胃里,甚至可能有一些调节免疫之类的功能。在现实中,对于营养方面没有必要太过于追求,首先要保证好吃、安全。

      日常生活中,有些看似节省的习惯其实充满危险,比如坏了的水果只吃好的部分,以为没事。虽然肉眼看到的是局部的变质,但水果的内部霉菌已经大量繁殖,通过水果里面的水分向周围扩散,吃这种水果得不偿失。

      云无心表示,还有一些例子,如一些食物舍不得扔,尤其是很多人觉得食物放冰箱就没事了,放冰箱里虽然能够抑制细菌的增长,但是有一些细菌在低温下还是可以生长、分泌毒素,所以最重要的是食物不要很长时间保存。还有前些年经常出现的吃泡木耳中毒,以及一些人喜欢自己酿葡萄酒、酿白酒,容易产生如甲醇之类的有毒成分。能不做就尽量不要去做,从安全的角度来说没有必要,确实会有一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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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产品入市监管收紧 违法生产严禁“以罚代刑”
2020-08-06
      畜禽宰前检验必须进行“瘦肉精”抽检,屠宰企业对其屠宰、销售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保证采购的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并向消费者明示肉品产地来源等信息。
企业为畜禽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近日,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
根据意见,地方各级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抓紧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瘦肉精”抽检为宰前检验标配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要求,严格畜禽产品准出管理。生猪屠宰企业须严格进行入场静养、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健全完善台帐管理制度。
根据意见,凡是未经驻场官方兽医入场查验登记的生猪,不得屠宰。宰前检验环节中,要按照宰前健康检查、“瘦肉精”抽检等规定要求,做好待宰检验和送宰检验,对发现的病害猪和“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生猪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宰后检验时,对每头猪都要进行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检和复检。检验合格的胴体,方可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意见同时称,从事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屠宰的,要参照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的做法,逐步推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肉摊需向消费者明示肉品产地来源
      在畜禽产品准入管理方面,意见要求采购畜禽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畜禽产品进场检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信息公示等措施,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产品经市场流向消费者。
意见要求,采购畜禽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
畜禽产品市场销售者要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摆放信息公示牌,向消费者明示销售者信息、肉品产地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接受消费者实时监督。
杜绝“屡罚屡犯”出重拳
       意见对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生产加工环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生产加工企业原料肉进厂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使用等作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畜禽产品和生产加工不合格肉制品及肉源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经营环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采购没有检疫检验证章或者检疫检验证章不全的畜禽产品,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畜禽产品和“三无”预包装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意见要求,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
此外,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监督执法要求。在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基础上,提出了屠宰检疫“五个不得”的“硬措施”,并要求各地将屠宰检验检疫作为屠宰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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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如何看待新《食品安全法》
2020-08-06
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90%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条款数量增加了50%。如此多的变化,企业应如何去繁取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我们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分清变化和继承。新法条文的改动甚多,但实际上,新法一方面有突破,另一方面是大量继承和吸纳已有的制度和规定(比如对新食品原料申请、剧毒农药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标签说明等等),并在继承中进行调整。因此,企业需要透过大量条文更改的背后,了解哪些修订是实质性变化,哪些修订是继承性吸纳。对于实质性变化,企业要根据就其带来的新义务、新要求采取新措施;而对于继承性条文修订,尽管没有产生新的义务要求,但由于新法采取了更严的法律责任体系,企业需要评估继承性条文是否带来责任的变化。
2.史上最严和风险评估。史上最严是对新法的一个标签式形容。新法大幅度加重了违法责任,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行政处罚责任,均体现了惩罚性的立法思路。对于整个食品行业企业而言,直接的影响是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尤其对于大型食品经营企业,有必要在加重责任的大背景下,系统对企业进行风险再评估。
3.更新企业防火墙。在上述两点的基础上,企业应根据自身从事的具体业务,更新企业的食品安全防火墙,防火墙更新应突出两个方面,一是新法中实质性变化而带来的新要求,如食品经营企业自查义务、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要求、经营者索证和记录保存新要求等等,另一方面是由于责任加重带来的风险领域。
4.关注持续的新变化。《食品安全法》作为上位法,在引入很多变化和突破时,很多采用原则性规定,新法给予5个月左右的时间作为生效时间,一方面是为食品行业主体提供适应和准备期,另一方面也在等待新的执行性条例的调整和到位,比如保健食品的备案制度等等。企业应当在准备的过程中,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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